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联系?
一个项目在决策阶段,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建设工程里,常常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很多客户对于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十分困惑,认为编制项目建议书就是在编制可研报告,其实项目建议书并不等同于可研报告,它们之间既有区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概念定义
项目建议书由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就某一具体新建、扩建项目提出的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它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
可研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二、编写阶段
从名称中就可知,项目建议书是就某一具体新建、扩建等项目提出的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它主要供项目审批机关做出初步决策。
而可研报告是对拟建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全面科学的研究论证。由此就可知,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是位于可研报告之前的,可研报告是用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一定深度的设计方案为编写依据的。
一个项目要获得政府扶持,首先必须先有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通过筛选通过后,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可研报告经专家论证后,才可最后审定。
三、研究主题
项目建议书是对初步选择的项目进行研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步工作,主要考察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体上只要求一个大概的轮廓,主体概略简洁,属于定性性质的研究;
而可研报告则需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社会分析论证,对多方案进行比较,推荐最佳方案,或者否定该项目方案并提出充分的理由,为最终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因此,可研报告编制从主体上是对项目建议书的充实、完善,并进行更加详尽科学的定量论证过程。
四、模板章节
项目建议书相对简单、章节较少,与之相比,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相对多一些,章节稍多。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产品方案、拟建条件、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匡算和资金筹措的设想;项目的进度安排;对经济效果、投资效益的初步估计。
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包含: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市场需求预测和确定的依据;技术工艺、建设标准、主要设备;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及公用设施配合条件;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布置方案、选址意见;项目构成、设计方案、公用辅助配套工程;环境影响及防震要求;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编制依据
项目建议书是一种定性研究,其编制依据主要是国家的长远规划和行业、地区规划用及产业政策,用及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
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因为全面深入论证的特点决定,其编制依据不仅仅需要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还需要项目文件详细的设计资料以及其他数据资料。
六、审批权限和审批后文件的效力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1)大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由国家发改委审查,纳入国家前期工作计划;
(2)中小型建设项目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改委审批,纳入部门和地区的前期工作计划,并报发改委备案。
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建设单位完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向有关所在地发改委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和审批。正式立项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审批意见严肃执行,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因建设条件变化、建设内容变化或建设投资变化,确实需要变更或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指标和内容时,要经过原批准单位同意,并正式办理变更手续。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